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名錄(2018年本)》的通知
深人環〔2018〕26號
各區(新區)環保水務局:
根據省環保廳《關于發布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名錄(2017年本)的通知》(粵環〔2017〕45號),我委對市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進行了調整,制定了《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名錄(2018年本)》(以下簡稱《名錄》),已經省環保廳審查同意,現予發布。
納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性開發規劃、各類產業園區開發建設規劃等規劃的建設項目,其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按規定通過審查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權限可下放(省環保廳2017年下放我市審批的建設項目除外)。
經市政府研究決定,以市政府文件、紀要等形式確定的建設項目,按照強區放權的原則,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批權限可下放。
由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可自行組織專家技術評審,也可委托市人居環境技術審查中心組織專家技術評審。
本《名錄》發布前已由我委(含原環境保護局)審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核工作由項目所在地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本《名錄》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5年本)》同時廢止。大亞灣核電基地鐵絲網外圍不涉及核安全的項目按照本《名錄》規定執行。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名錄(2018年本)
一、跨區級行政區域的項目;
二、可能造成跨區級行政區域或重點流域重大環境影響,且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有爭議的項目;
三、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下列建設項目:
(一)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下列建設項目:
1.食品制造業:味精(利用商品谷氨酸生產味精除外)生產項目;檸檬酸生產項目。
2.酒、飲料制造業:酒精生產項目。
3.造紙和紙制品業:化學制漿(含化機漿)生產項目;年產20萬噸及以上造紙生產項目。
4.石油加工、煉焦業:列入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能源發展規劃、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擴建一次煉油項目;電石、焦炭生產項目;新建乙烯生產項目;新建瀝青生產項目(瀝青改性項目除外);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烴、油及天然氣等煤化工生產項目。
5.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農藥制造項目;新建精對苯二甲酸(PTA)、對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異氰酸酯(MDI)、甲苯二異氰酸酯(TDI)生產項目;鉻鹽、氰化物生產項目;變性燃料乙醇生產項目。
6.醫藥制造業:化學藥品制造項目。
7.化學纖維制造業:日產300噸及以上聚酯生產項目。
8.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水泥熟料生產項目;平板玻璃制造項目。
9.黑色金屬、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業:煉鋼煉鐵,軋鋼項目;以礦石為原料的金屬冶煉項目;電解鋁、氧化鋁生產項目。
10.汽車制造業:新建汽車整車生產項目。
11.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新建10萬噸級及以上造船設施(船臺、船塢)項目;拆船項目。
12.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火力發電(含熱電)項目;綜合利用發電項目;總裝機容量1萬千瓦及以上水電站;抽水蓄能電站;風力發電項目;熱力生產和供應工程。
13.環境治理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除外)集中處置項目;新建、增加類別的改擴建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項目。
14.公共設施管理業:城鎮生活垃圾(餐廚垃圾除外)集中處置項目。
15.社會事業與服務業:大型主題公園。
16.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油田、氣田開發項目。
17.黑色金屬、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新建鐵礦開發項目;有色金屬礦山及砷礦開發項目。
18.水利:跨流域或區域引(取)水工程;庫容1億立方米及以上的水庫。
19.交通運輸業、管道運輸業和倉儲業:國家高速公路項目;涉危險品、化學品碼頭;千噸級及以上航電樞紐項目;擴建運輸機場;軍民合用機場。
(二)電鍍(含配套電鍍工序)、印染(設漂染工序)、鞣革項目。
(三)東江流域、茅洲河流域新增工業廢水日均排水量4000噸及以上項目。
(四)東深供水—深圳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
四、核與輻射項目:除環境保護部和省環保廳審批的建設項目及輸變電工程外。
五、本名錄中未注明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的,包括新建和增加生產規模或增加污染物排放種類、總量的擴建和技術改造。
總機:26995130/32 傳真:26995560 郵政編碼:51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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